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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25章 作家俺只是个搞文学的小青(1 / 0)

郑阳道:“美色祸心,且乱神。你这么天仙漂亮,着实让我糊涂,呵呵阳明是宦官王谨的别名。”

女同学听惯了别人夸她漂亮,却没听过拐弯抹角夸她漂亮,心下甚是欢喜:“你神经出问题了嘛?从现代一直跑到古代,贯古通今,有何目的?”

“目的很单纯,太傻太天真。我想有必要自我介绍一下,人微言轻,只得借历史名人压压场。”

“我对你名字毫无兴趣。只是你这个人倒引起了我浓厚的兴趣。”只有鬼才知道她不是说谎,是在圆谎。

“我跟你的超级偶像郑少秋一个姓。王阳明的居中字。”

“你是郑阳?!——”表现的特别惊奇。惊奇里还有莫大惊喜。仿佛丢了东西千辛万苦寻不得,几天后失而复得时的表情。只有神才知女同学不光是在圆谎。“——我,谢小红!”

“苍天有眼,让我遇佛光,开了眼界。女施主,恕小生斗胆说出肺腑之言,见过女生千万,唯一牡丹冠群芳。”

大凡女生听了此类言语无不嗤之以鼻。花言巧语,讨好谄媚而已。女为悦己者荣,内心默许欢悦不已。谢小红相信这是不争的事实。表面虽嫌恶不已,内心膨胀满满的虚荣心,凡人的境界,谢小红是凡人,凡人中的极品。她对郑阳说的话进行了局部的修正:“你真没眼光,是应该多看一些关于美学方面的著作。提高审美观和审美境界。我一点不美?”谢小红拿出她最光荣的优点作为劣势:“我九十多斤,胖得很。还在减肥中。”

男生面前,女生喜欢说我很胖,并且爱拿猪做例子。类似我胖得像猪等,女生说此话时最希望男生说你这么瘦,还谦虚,你看看那个谁谁胖成那样。据说上帝造人,是为慰藉他的寂寞;让人有嘴,是为了满足虚荣心。可见Godisagirl(上帝是女孩),实非妄造。

郑阳投其所好:“你胖?那你在闲杂人等中给我指一个瘦的,让俺开开眼。”

谢小红听其意,乐其善于体贴人。马屁很到位,正中下怀,羞涩不已。

郑阳接着说:“林丽即瘦又美。只是我不明白为何许瞳天天缠她。破坏她的美,限制她的美。亚里斯多德是第一个将美与善结合在一起的人,林丽属于这种人…”

“林丽古怪精灵的很,绝非善类!不知使了什么妖术,蛊惑人心,令许瞳向日葵一样围绕太阳转。”

“我得改改你的偏见,尤其对林丽。知道我为什么对林丽有好感吗?就是因为她的善使我眼前一亮。”

“看你的眼神,难道有例为证。”

“有一次,我在食堂吃饭的时候,看到林丽帮助一位退休老师打饭,端水。着实令我感动。现代社会,这样的女生很少了,你可知大熊猫为什么被保护吗?因为稀少。可惜许瞳以小人之心夺得美人归。实是苍天无眼,处处地狱门!”

谢小红偶然瞥见教室里的林丽对许瞳露出甜蜜的笑,火气上涨。忽听得郑阳恶性不改,颇为气恼。她为爱情而战:“林丽滥用美人计,对许瞳施了蛊,迷惑了心灵。总有一天,许瞳幡然悔悟,识得林丽庐山真面目,大白于天下。”

郑阳闹心不已,谢小红依旧茅坑的顽石不化:“除却巫山不是云,日久见人心。会有那么一天,林丽看清了许瞳真面目。发现他是一冒牌一伪君子,一双阴森的眼睛,锋利的四爪,暗藏内心阴暗的欲望。”

两人频频激斗,战火不断。几十回合下来。郑阳发现他并没有被谢小红这团火焚烧,火色温柔,图腾的模样。他想了一会儿,想起算卦先生说他为水命,抗火等级较高,难怪。最后两人由对立到统一,达成共识,水火相合。可谓酒逢知己千杯少。聊来聊去,聊到了英语。

郑阳说:“我英语特差,对此我很欣然。虽不是什么爱国表现,可我却如钱钟书对数学天生白痴一样光荣。中考时,我爸给我弄到了答案,我照着抄,‘D’‘B’竟分不开,他哥俩长得太像了。结果我英语考得一塌糊涂,为了表示我们之间已然很熟,我管你叫小红得了,可以否?”

“我不喜欢其他男生这样叫我。”

“既然你要行使充分的自主权。那么好吧,自主权给你。你觉得我应该怎样叫你?刚生下来时候,你没权利起名子,今日,你有权了。”

“那你随便施舍一个外号,按你的意思。”

“你父母的权利…呵呵我岂敢贪占。”

“很多同学叫我老大,因为我心态老,少年老成,紧紧抓住了中国老龄化的尾巴,给你说一些名目繁多非受之父母的名字。阿红、红、谢、谢谢、小红、红红、红妹或者我的美女、兽兽…”

“我还是叫你小红吧?其它名字,过多暧昧。红红?酸味赶上山西老醋酸了。红?你瞧我鸡皮疙瘩都生了。”

“你快别让我鸡皮疙瘩顿时起,腹内酸水嘴边流。”

“绝对成全你的奢望,红。”

“我要杀了你!阳”

“我服你了,羞煞我也!”郑阳说着,做了个被枪杀的表情。苦于表演能力不够强,像个被**者。

谢小红的眼睛盯着教室:“有才,写书出书,是我见过的最优秀的男生。”前言不搭后语。

郑阳高兴不已,几欲狂跳。不由对谢小红升起由衷的好感,应说磁感。郑阳感觉到这一股神秘的力量如地震冲击波震荡全心。

郑阳深沉地说:“我一搞文学的不厉害不优秀一点岂不愧煞我的阳光了。”

谢小红疑惑:“你的‘阳光’?”

郑阳自豪地说:“挡不住读者的热情高涨,‘阳光’,是读者对我的尊称。我这个人较谦虚,不愿打消读者的积极性。作家靠读者吃饭,不买读者的账,喝西北风都没地。”

谢小红知郑阳搞错了对象,误认为此。即已打破砂锅,索性打破砂锅错到底,直接废铁利用:“早听说您的大作畅销榜首,只是一直忙,没工夫,不曾拜读,若再不看,一定后悔:”其实谢小红生平不喜小说,深恶痛绝。

郑阳说:“我这就给您老拿来,某些作家常把故事写得一波三折,让人生厌。不重语言修饰,特无幽默感,和与读者的默契感。语言幽默,哲理丰富等读了我的小说,你会一目了然。”

谢小红口是心非:“我早想结交一个作家朋友,没想到愿望实现,我还猝不及防着呢。”

郑阳的虚荣心顿上枝头,换了一身鸟毛,涂点色彩成凤凰。他突生出与日月争光的念头,但念头很快打消,找回羽毛,继续当他的赖头鸟。

上课铃声响起,同学们不得不暂别阴凉,比徐志摩更康桥无奈。

郑阳确实出过几本书,但凡出过书的人,都会目中无人,自我感觉良好。郑阳自觉高出谢小红一筹。其实由于郑阳老爸郑局的存在,郑阳书的销量很乐观,但仅限于济南城。走后门有事相求的人打听到郑局的儿子是作家,买书拜读后,在郑局面前炫耀一番。客人三句话不离口“有位作家郑阳说…”。然后郑局就说那是我儿子啊,客人大吃一惊,是您儿子啊!郑局知小儿名气比当年毛主席语录受欢迎,自然不扫送礼人的面子,凡客来大事小事无一概应允。

郑阳写文章时下笔成文从不修改。他认为第一灵感写的文章最见天然。若批改十载,免不了成了传奇经典红楼梦。况他不喜欢张爱玲出名趁早那句话。路要一步一步走,出名太早麻烦多多。

乐莫郑局和郑局,苦莫出版社。每次出版商手捧书稿有收法院传票欲哭无泪的感觉。他们对郑局虽心内厌恶,但违心拍马屁的话照旧如“郑阳是未来作家们的希望”、“现在书市太不正常,郑作家完全超现实主义作品无疑打开了这个局面。”编辑们私下打赌,郑阳的书若买三千册,他们就永世不踏入出版界。郑阳从十五岁开始写作,所以那年开始,编辑们的噩梦也由此开始。郑局身在局子却是局外人,他不知书市骂人的潜规则类似有“你的作品超现实主义,你独树一格,才高八斗…”

教室秩序乱了套,像没了城管的街道。热浪滚滚掩不住的汹涌奔腾,教室像被置于火炉之上。

此时,一个老师走上讲台,主席演讲,总理答中外记者问时的衣着,一副金丝眼镜,貌比潘郎。额头油光瓦亮,风度翩翩。女生们忘记了热,狂叫不已。文曲星下凡,出类拔萃。可惜够不上《陌上桑》中秦罗敷的“为人洁白皙,鬑鬑颇有须”的择偶标准。牙齿洁白异常,郑阳不由地小声道:“他用的什么牌子的牙膏?”

那位老师开口说话:“骄阳似火炎热的夏季,吾乃你们老师,更是你们的朋友。我不希望你们莫大的敬意,只希望你们感到莫大凉意,不是冷风飕飕刺脊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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