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

第五十章(1 / 0)

正清宫里已清洁好了,千株的牡丹花迎风而放,依旧很艳,很美,让他着迷。

“启禀皇上,太上皇有快马传书。”孙公公好害怕这样的皇上,可是福公公不在,只能由他送上那手谕。

他连看的兴致都没有,不用看,也知道写些什么?“说了什么?”

不会吧,叫他看太上皇的手谕,孙公公吞吞口水,小心地展了开来,看到上面骂人的,当然不敢念出来,而是挑着看重点,小声地说:“回皇上,太上皇五天之后会回宫。”

想教训他,还没有到时候,即然要回来,就别浪费人才,凤御夜脑袋靠在大柱上:“马上去准备,四天之后,朕微服私访。”他会亲自去找弯弯,他不喜欢空荡荡的感沉,没有她在宫中,太空旷了。

他就不信,堂堂的赏金猎人,连一个小丫头都抓不到,到时,连弯弯就死定了,非得让她知道,什么叫做害怕。

邺城,他有个直觉,她一定会去邺城,她是在那里长大的,她对那里熟,她还是会再回那里去的。

到了下一个城里,她完全搞不清楚东南西北中,谢过那老夫妇,也不知道要干什么?肚子好饿,弯弯摸摸腰包,一百两银子一文不少地躺在那里,去吃个饭先吧!不用吃太丰盛了,不然,到时会没有钱的。

她坐在一个不起眼的客栈里,人很多,说明这是平民消费的地方,当然,选择这里也是有理由的,她可以打听到京城的消息啊,消息,其实很重要的,可以知道京城里发生了什么事,当然,她好听风而逃。

有些人很喜欢打探消息的,就像是现代的狗仔队一样,什么阵年旧事也能从垃圾箱里挖出来。

一晚上都不敢睡,真的是困死了,当然不敢了,虽然那夫妇看起来很安全,可是人心隔肚皮,她还是清醒着好,免得让人卖到青楼去,那就惨了,别说凤御夜真的会杀了她,就连林若风也不会要她了,那边墙硬,叫她那边去撞。

要了一壶浓茶,她灌了大半杯下去,将去掉一些困意,盯着墙上的菜牌子看,只要了一条鱼配饭吃,够节省吧,谁娶了她,是谁的福气,呵呵。

等菜的时候,她细听着那些市井消息。

“昨天皇宫着火了,皇上悬赏去捉拿一个逃跑的妃子,听说,那个妃子是个丑八怪,不得皇上的宠爱,就放火烧了皇上的寝宫,这下可有戏看了,银子还不少呢?”粗鲁的汉子一脚踩在板凳上,口沫横飞地说着他的加料消息。

汗,丑八怪,她那里丑了,而且,她哪里有放火啊,这时代,怎么就学会了指鹿为马,死的说成活的呢?

“是真的悬赏吗?”有人起哄着问,百姓们对于宫里的事,都有一定的求知欲。听到这样的消息,都围了过来,你一言,我一语地说着。

大汉直拍胸脯:“当然是真的了,皇上悬赏十万两银子捉拿丑妃归案,大伙要是看到了丑姑娘,就先拦下来再说,要是真抓到了,就好了,一辈子躺着吃也不成问题。”

十万两,弯弯只觉得心寒背凉,小气鬼出那么多钱,必定是气极了。

有人摇头:“这等好事也很难轮到我们,京城有个赏金猎人夜,几乎没有失手过,想必这一次,也会是他寻到的,我们小老百姓,只有听的份,拾人牙慧,听听也就算了。”

“对啊,赏金猎人一出,没有办不到的事。”更多的人赞同了。

弯弯咬着唇,茶水差点抖出来,那个赏金猎人就是凤御夜啊,出那么高的钱,还不是入他的私人口袋,可是,让他抓到,会给打死的,好可怕啊。她得快些逃啊,一定要去邺城,她要回到她的世界里去,凤御夜就是会飞天,也不可能抓到她的,对,一定要回去。她大眼眨了眨,回邺城,只怕那里会有人候着,怕要多费些心思了。

她的鱼上来了,食之,却是无味,心里烦燥得紧,唉,她弯弯几时变成这样了,她不会烦的,笑也是一天,气也是一天,她能化烦为笑,开开心心过一天。

将鱼当成凤御夜,狠狠地用筷子扒着,别找她了行不行,宫里多的是美人儿。

听着粗俗的说话声,百般无聊地看着窗外,却意外地看到一个眼熟的人,他乡熟故知啊,好高兴,好想哭啊,她根本不知道这是那里,怎么说和娘进京城的时候,好像不是这条路啊,那次才走了二天,而现在走了大半天加上一夜的,她又不懂这里的地形,这下好了,不仅不会迷路,还有人付账了,呵呵。

弯弯站起身子,大声地叫着:“艳,艳,艳姐姐。”

美丽的艳坐在马车人,转过头一看是她,惊得张大了嘴巴,然后快速地跳下马车,走了进去,丢下一绽银子拉着她就走,直到门口才细声地问她:“弯弯,你怎么会在这里,听说京城都闹翻天了。”

弯弯粉委屈的:“我也不知道这里是哪里,反正我就是在这里。”这是事实。

艳叹口气:“弯弯,发生了什么事,这里不是说话的地方,跟我去一个地方。”

弯弯实在是太高兴了,这下不怕会遇到什么人贩子啊,骗子啊,所以说傻人有傻福,不,她绝对不傻,人家只是懒得动脑而已,合上双眼,在宽大的马车上睡着了,反正有艳在,她不怕。

艳赶着马车进了一个庄园一样地方,畅行无阻地将马车驾到院子里,一个男的迎了上来:“小姐回来了。”

“嗯,我哥哥呢?”艳揭开帘门,却看睡得一塌糊涂的弯弯,有些失笑,将马车上的几袋东西搬了下来。

那下人边接过边说:“少爷还是很凶,老吵着要酒喝。”

“知道了,马车就留在这里,你去做你的事,中午就不用忙了,晚上煮好饭了再过来。”

“是的,小姐。”

艳拍拍衣裙进去,就能闻到满屋子的酒味,她捏着鼻子冷哼:“还喝,想死就直接拿剑去抹脖子。”踢踢那轻弹不得的烂人:“没见过这样的男人,走都走不了,还记挂着喝酒。”

徐天洛没好脸色:“走开,我不想和吵架。”

“哼,你以为我好想和你吵架啊。”她悠闲地坐在椅上,看着他的残样,满脸的胡渣子,她坚决不会对外人承认这人是她的哥哥,那么丑,连发也不梳洗,连衣服也不换,走不了就可以这样子啊,真是的,自从他让皇上丢回家,就这鬼样子,下的药还要过二天才能消。

哥哥是个大笨蛋,居然傻得跑到皇宫里去和皇上争妃子,不死才怪。

让人拖着回来的时候,脸上还有可疑的鞋印,必定是某人踩上去,她老爹怕再惹什么是非,就让她带着他到另一个城来治疗他的伤口,好一个花花公子,如今是踢到铁板了,报应很爽。

艳非常兴奋地将他手中的酒一脚踢掉,一脸笑意地看着他。

徐天洛阴沉的眼不悦地看着她:“你发什么神经。”高兴成那个样子,莫不是要告诉他,她看上那家少年了吧。

艳看看指甲,轻松地说:“我有弯弯的消息。”这是哥哥的死穴,她也搞不懂,为什么哥哥那么喜欢弯弯,才见几次面啊,就到了这地步,要是真相处久了,只怕连自个也跟着连弯弯姓了。

徐天洛的眼神一亮急急地“爬”过去,没办法,他现在还没有恢复功力,狗皇上凤御夜,竟然真的对他用药,什么十天,下的份量足可以让他一个月走不了路,够小人的。他抓着艳的裙摆:“好妹妹人,你有什么消息,快说啊。”

“我喜欢你那套白玉瓷壶。”她笑得甜甜的。

他心里暗叫,明明是亲兄妹,还趁火打劫,一咬牙:“好,给你,你快说。”

“弯弯逃出宫了而且我知道她在那里。”近在眼前,就在马车上。

愉快地听到哥哥急促的呼吸,她高兴啊,告诉哥哥,还得要他付出一些代价,哥哥不好利用,奸滑得要死,想要什么,都不给,他喜欢的东西,全收藏得好好的,无论她如何请求哀求,他还是无动于衰,而如果他看中的粉红知已,人家只要说一句喜欢,他就凯子一样地双手捧着给那些女人,真是气死她了。

洛大方地说:“你要我的什么东西,你尽管拿去,包括你喜欢的那套剑法,和那雪华剑,都拿去。”

艳眉开眼笑:“哇,哥哥,你还是第一次那么大方耶,那我就不客气了,你对我好,我也对你很好哦,我告诉你,弯弯就在门口的马车上,你快点爬过去看吧,怎么样,对你够意思吧!唉,我还没有说完呢。”就急着爬走了,真是的,见色忘妹,又不是第一次,她也没有什么好伤心的,见惯不惯。

可是洛爬到一半又停下,看着艳问:“我现在是不是真的很糟糕。”别把弯弯吓着了。

艳点点头:“糟糕透了,水在一边,你自个打理吧,我要去睡午觉了”当然,将人扛下来,也不要叫她,这等浪费力气的事,她不喜欢做,他喜欢,可以拿个拐杖啊,还嫌不好看,那就爬着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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