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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五十七章(1 /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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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瑾华摇了摇头,把脑海中那幅奇葩的画面甩了出去。

当谢瑾华在园子里找到阿黄喵时,他几乎是立刻就弄明白了逗猫棒的用法。阿黄身为一只能够抓得到老鼠的厉害的大猫,逮个鸡毛团子还不是轻而易举的?好好一根逗猫棒,很快就被阿黄撸秃了。

谢瑾华玩得很开心。

阿黄哄无毛两脚兽哄得很辛苦。

“你再去吩咐厨房,叫他们杀鸡宰鸭的时候,把鸡毛、鸭毛都留着。”谢瑾华吩咐厉阳说。

厉阳应下了。问草园中如今有两个厨房开着火,一个是专给主子做饭的厨房,一个是给下人们做饭的厨房。因柯祺在为柯主簿守孝,而谢瑾华算是柯家儿媳(女婿?),他守孝时虽不如柯祺那么严苛,但总归也要守一些日子,这算是谢瑾华给柯祺的面子,于是他们两人的饭食中并没有什么荤腥。倒是谢府并不苛待下人,下人们隔上几天就能吃回鸡肉。所以,想要鸡毛就需要去下人的厨房中找。

柯祺往那厨房中跑过一回,闻到了肉香味,馋得他当天晚上的梦里都在啃辣鸡腿汉堡。

柯祺原本是没有这么馋的!在柯家的时候,因为冬日新鲜蔬菜难寻,肉价反而不高,柯祺都吃得有点腻了,恨不得能好好吃几回草。可为着守孝几个月没吃上肉,也没沾上荤油,柯祺全身上下的每个细胞都在馋肉啊!他又正好处在生长发育的阶段,对于各种营养的需求量很大,于是就更加馋了。

肉。

吃肉。

柯祺在最近一段时间里已经做过三五个关于吃肉的梦了,醒来时总觉得饥肠辘辘。柯祺记得有位营养学家说过,当你很想要吃一样东西时,说不定是你身体内正缺乏这样东西含有的营养元素。柯祺觉得自己再这么下去非要营养不良了不可。可是,他却没有任何办法。毕竟,守孝是一件正经大事。

哪怕柯主簿这个爹真是一言难尽,但柯祺生活在这个时代,他必须要有“君子之行”。

“熬着吧……”柯祺深深地叹了口气,把写了“糖醋里脊”、“水煮白肉”、“超辣烤翅”、“松鼠桂鱼”等菜名的宣纸揉成一团丢进了纸篓里。他还是集中注意力继续背书吧,别再写这种菜名来折磨自己了。

和阿黄度过了一段愉快时光的谢瑾华意犹未尽地回到了住处。

在他考校了柯祺的今日所学后,就到了吃点心的时间。

今日的点心是碗甜羹,里头加了蜂蜜。考虑到两人的口味,谢瑾华的那碗要甜一点。柯祺用勺子舀着银耳,在心里说:“这长得有点像猪皮啊……”其实是不像的,只是柯祺素得太久,眼睛都绿了。

吃了一勺银耳后,柯祺又在心里对自己说:“鸡蛋也能做羹……鸡蛋羹……鸡蛋……鸡……”

有些东西不经想,越想越馋。柯祺便又给自己洗脑说:“我不想吃鸡,不想吃鸡,不想吃鸡。”

谢瑾华不知道说了句什么。结尾时,他笑眯眯地看着柯祺,问了声:“……你想吗?”

“不,我不想吃。”柯祺脱口而出。

谢瑾华诧异地看向柯祺。他刚刚说的分明是,今日天气好,不如他们下午时去亭子里煮茗赏画,赏的自然是不久前长公主府里送来的那些名画中的一幅。结果柯祺却忽然说了一句他……不想吃。

“我虽然喜好名画,却也没想过要把画吃进去呢。”谢瑾华微笑着说。

柯祺闹了一个大红脸:“我……刚刚没注意听你说了什么。”他身为成年人,不好意思在一个初中生面前承认自己馋了。想着还有漫长的日子这孝才能彻底守完,即使乐观如柯祺,也觉得有些绝望。

谢瑾华不紧不慢地把甜羹喝完了。

这些日子,谢瑾华的胃口好了很多。厨子们的手艺没涨多少,其实是因为谢瑾华的运动量提上去了。有了柯祺的督促,又有了阿黄的召唤,谢瑾华不再像以前那样,几乎所有的时间都宅在屋子里。

“过两日,我们去崇灵寺上香吧。”谢瑾华忽然说道。

“好啊。”柯祺无所谓地说。守孝的人最好不要经常外出走动,但去寺庙之中是没有关系的。

谢瑾华见柯祺并没有领会自己的意思,眼中带着些许笑意地说:“崇灵寺的素斋做得极好,我们可以去尝尝。”谢瑾华不会怂恿柯祺去吃肉。若只为了满足口腹之欲,那尝尝肉味的素菜就可以了。

柯祺一脸无辜地看着谢瑾华。未来的权臣在这时就已经有了一张厚脸皮。

崇灵寺的素斋是极为有名的,正因为太有名了,寺内的香火也很旺盛。佛说众生平等,然而世人总是自行分了三六九等。如果是谢侯爷想要吃素斋,他可以随去随吃。但如果是谢瑾华想吃,他不过是侯府庶子,自然需要提前打招呼。而如果是柯祺独自去,没有了贵人带着,他恐怕是吃不到的了。

管事嬷嬷很快就把事情安排好了,去崇灵寺的日子被定在了五日之后。

那个日子还没有到,谢大就给谢瑾华送了一盒子银票来。

谢瑾华看完了大哥给他写的信,颇为感慨地对柯祺解释说:“我听了你的建议,琢磨着确实该置些产业了,因此便叫园内的管事出去转了转。大哥就在信里给了我好些建议。大哥真是什么都懂。”

问草园最初是属于谢大的园子,园内的管事自然都是谢大的人。等谢大把园子送给了谢瑾华,谢瑾华自觉事无不可对人言,因此仅仅是把自己所住地方的这一亩三分地交给了从维桢阁中带来的管事嬷嬷,其余的地方还延用了原班人马,并没有特意找理由把负责在外头跑腿的管事撤换了。谢瑾华知道大哥肯定会对自己放心不下,因此默许了外院管事隔上一段时间就去找大哥汇报自己近况的行为。

谢大之所以会给谢瑾华银票,估计是担心他买了庄子或者铺子后,手头的银子就不够用了。

“谢大哥对你真好。”柯祺发自内心地说。

谢瑾华点了点头:“大哥向来对我们极好。你别看三哥平日里似乎最怕大哥了,可他之所以敢在外头胡来,还不是仗着大哥对他好?就算三哥惹到了什么惹不起的人,大哥肯定还是会护着他的。”

想了想,谢瑾华觉得刚才那话说得不妥,又赶紧描补说:“当然,三哥其实也是有分寸的。”

被谢瑾华提到的谢三正呼朋唤友上云祥楼吃饭。云祥楼的食物虽然美味,其实并不比谢府的食物精细多少。然而,带着朋友在外头吃饭的感觉是不一样的。云祥楼的掌柜特意给谢三留了一间包房。

谢三已经达成了出门就刷脸的成就。

谢三自觉是个纨绔,只要仗着大哥疼他,日后就能有口饭吃了,因此能和他玩到一处去的也都是些纨绔。他们大都是家中幼子,没野心,没大志,甚至都没什么风花雪月,只有一肚子的吃喝玩乐。

这些纨绔确实显得有些不成器。但不得不承认一点,他们大都在家中长辈面前十分得宠。而且谢三素来瞧不起那种仗着家世为非作歹的人,因此这帮纨绔们虽然没有好名声,其实并没有什么恶名。

谢三坐了靠窗的位置。养伤的日子可把他憋坏了。

大家吃喝聊天好不热闹。只是,大约是因为这些天被谢大教训得多了,谢三觉得轻柔的南风吹在脸上,竟然都带着一种老父亲般的慈爱。他情不自禁地抖了抖身子,想着是不是应叫人把窗户关上。

忽然,站在谢三身后的一位随从指着街上的某一人说:“三爷,若是小的没有认错,那应该是柯少爷的本家兄弟。”谢三朝着那处看去,就见到了柯祐被人为难的场面。柯祐的小厮正努力护着他。

谢三的随从之所以能够认出柯祐,还是因为柯祐当初不放心柯祺于是在谢府的后门处转悠了好几天。否则考虑到柯祺这种匆匆进了谢府冲喜都没有摆过喜宴的情况,谢家人哪里能把柯家人认全呢?

一般在主子跟前有脸面的侍从都不会轻易多管闲事。但谢三的随从知道柯祺在谢家还是很被看重的,且谢三念叨了不止一回觉得柯祺弄出来的鸡蛋糕好吃。所以,这随从才会选择在这个时候多嘴。

“柯家不是在守孝么?他这个时候不待在家里,上街做什么?你没有认错?”谢三皱着眉头问。

随从便把柯祐如何守在谢府后门的事细致讲了一遍。

谢三眉头一松,说:“既然是我们谢府的姻亲,就没有叫外人欺负的道理。你去把他叫上来。”

随从领命,便要转身下楼。

谢三赶紧说:“慢着。小爷我说错话了,你去把那位柯家少爷请上来。”

柯祺用指尖抚摸着毽子上的公鸡毛。这毛是纯的!是从几十只公鸡中挑选出来的最好的毛,而不是染出来的!后世很难再见到这么好的毽子了。柯祺在心里回想着之前谢瑾华对泥人、转陀的喜爱,不觉得谢瑾华会嫌弃毽子这种老少皆宜的玩具。而既然他不觉得毽子幼稚,那么答案只剩下一个了。

“你该不会……”柯祺说。

谢瑾华忽然觉得内疚了,柯祺外出办事还记得给自己带礼物,这份心意是极难得的。他若是说了不喜欢,岂不是伤了少年的心。于是,谢瑾华赶紧说:“你误会了,其实这毽子……确实挺好看的。”

柯祺了然地笑了起来:“……你该不会是不擅长踢毽子吧?没关系,我可以教你。”

谢瑾华对此不承认也不否认,只是沉默地捏了一块糕点塞进嘴里。

柯祺很擅长踢毽子。他念书时,因为家乡的经济发展很慢,小学、初中的基础设施就都不太好。一直到了高中,他考上了位于省会城市的重高,才终于开始接触到“外面”的世界。城市里的孩子在某种程度上要比山区的孩子幸福一点,学校里会定期举办航模比赛、校园音乐节、英语辩论赛等活动,但在柯祺念小学、初中时,碍于条件有限,他们学校就只能组织跳长绳、踢毽子、采茶叶等比赛了。

柯祺可是能从全校师生中杀出一条血路在踢毽子比赛中夺得冠军的人!

只不过柯祺已经很多年不曾踢过毽子了。高中时是因为课业忙,大学时因为要勤工俭学也很忙,后来身着西装革履在职场中打拼更无太多的闲暇时间。毽子对于他来说已经遥远成了童年时的回忆。

穿越后,要不是从大夫那里知道了谢瑾华需要适量运动,柯祺或许一时半会都想不起毽子来。

柯祺先踢了两脚找了下感觉,然后很快就给谢瑾华做起了教科书般的示范。他能一口气不间断地踢到自己累了才停止。无论是盘踢、磕踢、拐踢、绷踢,还是里接、外落,总之他还很擅长玩花样。

觉得演示得差不多了,柯祺意犹未尽地用手接了毽子,对谢瑾华说:“喏,真的很简单。”

谢瑾华又摸了一块糕点放进嘴里。

柯祺穿着长衫,为了不影响踢毽子,就把衣摆撩起来搭在了手上。这个动作其实有些不雅,但在玩闹时是可以被忽略的。谢瑾华能够接受柯祺的这个造型,但他想象不能自己也要做出这般样子来。

“先叫厉阳他们陪你玩着……”谢瑾华说。

维桢阁内的下人说多不多,说少不少,临时也能凑出四五个暂时没什么事做的仆从陪着柯祺一起玩。毽子其实是平民玩具,没钱的孩子撸一把鸡毛自己就能做个毽子了,因此小厮和侍女们其实在私底下都玩过毽子。只厉阳除外,他从小跟在谢瑾华身边,谢瑾华从来没有玩过毽子,于是他也没有。

笨笨的大个子在阳光下卖着蠢。

谢瑾华看着厉阳,就仿佛看到了自己踢毽子时的傻模样。

日头高了,还是让柯祺写大字去吧!

为了调动谢瑾华的积极性,柯祺故意装出一副玩得很开心的模样。不过,他很快就真的沉浸其中了。运动使人心胸开阔,柯祺觉得自己的心态都跟着年轻了。他很久没有觉得这么畅快了。其实踢毽子本来就不只是小孩子的运动,他念大学时,四五十岁的老教授们还扎堆踢毽子、跳绳、练太极呢。

阳光下,柯祺笑得就像是一个真正的十四岁少年。

谢瑾华忽然有些意动。

侯府里的孩子都是三岁开蒙,四岁上学。即便是越长越纨绔的谢三,他在小时候也是很乖巧的。不光是女孩要恪守礼节,其实男孩同样需要守着一大堆的规矩。他们刚学会说话时,就有嬷嬷们来教导他们礼仪了。吃饭要守礼,走路要守礼,坐着要守礼,站着要守礼……大家都像是没有童年一样。

所以,此时见柯祺带着下人们嬉闹,这一切对于谢瑾华来说非常新奇。

人们缺乏什么,往往就会渴望什么。

谢瑾华觉得自己若是真的踢了毽子,姿态肯定要比厉阳优雅些。厉阳不会踢,他肯定能行的!毕竟他学什么都很快!只不过,他现在不想踢而已。对,就是他自己不想踢!不然他肯定能踢得很好。

于是,谢瑾华又淡定地取了一块糕点,坐一边慢慢地吃着。

柯祺回头看向谢瑾华,见谢瑾华一脸认真,竟觉得谢瑾华十分可爱。

因为谢瑾华那样子仿佛不是在看着大家玩闹,而是在故作成熟地研究什么,果然是小大人啊!

“来啊,一起玩!”柯祺对着谢瑾华招了招手。

谢瑾华有些不自在地端起茶水抿了一口,然后表情严肃地说:“你该去写大字了。”

“好的。”柯祺非常配合地说,“我这就去。”

谢瑾华满意地点点头。上进的学生总是讨喜的。

“毽子给你玩。”柯祺笑着跑到了谢瑾华面前,把毽子放在他手边,“放心,我不和你抢。”

谢瑾华瞪了柯祺一眼,柯祺却已经转身朝书房走去了。

谢三还没能下地,府里的先生继续放着假,柯祺目前就跟着谢瑾华一起学习。

说句实话,谢瑾华其实并不是一位好老师。他自己肚子里肯定是有货的,但一位知识渊博的学者并不一定就是一位擅长引导学生的教育者了。在柯祺的学业上,谢瑾华先仔细问过他都读了哪些书。然后,他给柯祺列了个书单,让柯祺照着他列的单子一本本往下读。柯祺头一天读了哪些东西,第二天晨起时需要写一份心得。除此以外,柯祺每天都需要练大字。谢瑾华在大多数时候都不怎么管他。

好在柯祺不是一般的学生,他有着非凡的理解力和成年人的自制力,因此对于谢瑾华这种放羊式的教学模式适应良好。说起来,谢瑾华的教育方式在这个时代并不出格。此时没有什么教师资格证要考,很多教书先生都信奉“读书百遍其义自见”这一真理。所以他们只会让学生们一遍遍地读写背诵。

在写大字前,柯祺看着谢瑾华在他的心得上留下的判语,只寥寥数句,却字字珠玑。他忍不住在心里想,侯府果然不是一般的人家。十四岁的少年就这般厉害了,那么教导出谢瑾华这般优秀学生的那位老师该多有本事?柯祺都有些期待见到府中的那位西席了,希望谢三身上的伤能够早日好透吧。

柯祺却不知道,在藏珍阁中待了那么多年的谢瑾华,他的学识早就超过府里的先生了。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谢瑾华算是天才吧。他若生在现代,估计能凭着自学一路跳级。当然,谢瑾华并不是全才。他只愿意对着自己感兴趣的东西付出一点点好奇心,而有了好奇心,他才愿意钻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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